焦作万方:公司与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终止《战略合作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关联交易和相关承诺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0-04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终止《战略合作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关联交易和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 议案》,同意公司与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杭州正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杭州正才”)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分别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及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0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及《关 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因杭州正才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金投锦众”)为钭正刚先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且杭州正才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后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焦作 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杭州正才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 见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公告。 根据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投 锦众”)及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正才”)出具的书面函,杭 州正才拟终止与公司签订的《认购协议》,经磋商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经公司 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与杭州正才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 协议》,关联交易相应终止;上述终止协议生效后,杭州正才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做 的相关承诺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一、《<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战略合作协议》终止,除《战略合 作协议》第5条“保密”、第7条“违约责任”及第8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继续有效之 外,《战略合作协议》及其中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均终止履行,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 束力。 2.双方同意并承诺,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将配合办理相关审批、信息披露等事宜。 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认购协议》终止,除《认购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第十四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及第十六条“保密”继续有效之外, 《认购协议》及其中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均终止履行,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 2.双方同意并承诺,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将配合办理相关审批、信息披露等事宜。 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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