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同和药业 :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3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8)。公司股东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 比基金”)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 份2,600,000股(即不超过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当日公司总股本 80,951,000股的3.21%,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4.51%)。其中,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 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7月6日)进行,且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并且 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 个月内(即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7月6日)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比基金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日,中比基金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中比基金减持公司股 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股) 占减持时公 司总股本比 例 中比基金 集中竞价交易 2020年1月 15日至 2020年3月 25日 33.36 807,100 0.9970% 2020年4月 20日至 2020年6月 30日 32.29 1,168,840 0.9024% 合 计 1,975,940 1.8995% 注: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除现金分红外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上述事项导致本次减持前后公司总股本及中比 基金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上表中中比基金2020年4月17日前减持股份占减持时公 司总股本比例以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0,951,000股为依 据计算,2020年4月17日后减持股份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19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实施后的公司总股本129,521,600股为依据计算。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中比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3,489,476 4.3106% 3,122,961 2.41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89,476 4.3106% 3,122,961 2.41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除现金分红外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上述事项导致本次减持前后公司总股本及中比 基金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上表中中比基金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减持 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80,951,000股为依据计算,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的股份比 例以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29,521,600股为依据计算。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中比基金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2、中比基金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不存在差异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中比基金严格履行了其关于股份限 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中比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 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中比基金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中比基金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 数量的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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