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邮稳定收益A :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10:41:16 中财网

原标题: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邮稳定收益A :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七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2年8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153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
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
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
险、合规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 录
一、前 言 .................................................................................................................................. 1
二、释 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4
六、基金的募集 ............................................................................................................................. 6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6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68
九、基金的投资 ............................................................................................................................. 78
十、基金的财产 ............................................................................................................................. 91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93
十二、基金收益与分配 ................................................................................................................. 98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 100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02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103
十六、风险揭示 ........................................................................................................................... 109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4
十八、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117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32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3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5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6
二十三、备查文件 ....................................................................................................................... 160
一、前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
书:

指《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邮稳定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业务规则:

指《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
规则》;

发售公告:

指《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立法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起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

基金管理人:

指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照法律法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
的投资人;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和结算、
基金销售业务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人: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
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投资于中国证




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
投资者;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
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交易场所的
正常交易日;

发售: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要求基金管理人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
为;

巨额赎回:

指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基金赎回申
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与净转出申请份额(基
金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之和超过上
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
业务规则进行的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
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同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
一个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行为;




代销机构:

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
其他基金业务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理财咨询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规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规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
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余
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

指根据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
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A类份额:

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C类份额:

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 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
赎回费的基金份额;

开放日:

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起(不包括T日)的第n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

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

指本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
债券的应计利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缴存的保证金以
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数后得出
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其做出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
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
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 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5月8日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号

法定代表人:曹均

注册资本:3.04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37%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28.61%

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67%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60%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3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7%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7%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7%

总 计

100%



公司客服电话:400-880-1618

公司联系电话:010-82295160

联系人:李晓蕾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曹均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曾任职河北省财政厅主任科员、中央财政金
融学院教师、北京京广中心有限公司中方财务总监、日本大和证券北京代表处代表、北京利
达行房地产集团副总经理、北京永事达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首创证券经纪有限责


任公司财务总监、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


孔军先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助教、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理、中国光大集团部门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总部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管理事业部负责人、首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洪亮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外汇经纪中心交易部外汇交易员、中国新技术创
业投资公司深圳证券管理部资金部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吉华路证券营业部总经
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后为经纪业务事业部总裁)、首创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分公司总经理。现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资产管理事业部总裁、首正德盛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望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志名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投资经理、首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副总经
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融资总部总经
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事
业部总裁、证券投资总部总经理,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
有限公司董事。


马敏先生,中共党员,本科毕业,会计师。曾任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商财处干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商财处副主任科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厅商财处主任科员、
财政部商贸司内贸二处主任科员、财政部经贸司粮食处主任科员、财政部经建司粮食处副处
长、财政部经建司粮食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交通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粮食处处长、财政
部经建司粮食处调研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
理(三级正)、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资深经理。


村田拓也先生,曾就职于樱花银行(现三井住友银行)。入行后在神户营业第一部、
投资银行DC资金证券管理部等、后派赴投资银行营业部(香港)任亚洲营业部(香港)副
总裁、亚洲营业部(上海)副总裁,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金融解决方案部副总裁。

后历任日本银座法人营业第二部副总裁、国际统括部高级副总裁、国际法人营业部高级副总
裁,亚洲课课长。现任三井住友银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本店营业第二部副部长。



孙振华先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曾任职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科员,中冶海外工
程有限公司秘书,中冶海外香港有限公司先后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北
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天津允公(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李燕女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职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现为中央财经大学)。

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人大预算监督研究中心主任、政府预算管理
研究所所长,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全国政府预算研究会副会长,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以及青岛啤酒股
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李铁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花旗银行全球公司和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德国HVB
资本集团投资基金合伙人、中华水电公司总裁及创始人。现任哥伦比亚中国资本集团董事长
及创始人、深圳市前海先行投资公司董事长及创始人。


2、监事会成员

赵永祥先生,监事长,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北省邮电管理局计
财处干部,河北省邮电管理局经营财务处干部,石家庄市邮政局副局长,国家邮政局计财部
副处长,石家庄市邮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石家庄市邮政局局长、党委书
记,河北省邮政局助理巡视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河北省邮政公司助理巡
视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审计局局长。


周桂岩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兼北京营业部总
经理、北京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航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部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总法律顾问。现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


段木女士,197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社会
福利教研室主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李莹女士,198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先后就职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会议处、首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量化投资部。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


吴科先生,1979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青在线任人才频道经理、CCTV《12
演播室》编导、北京远景东方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任编导、主编。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副总经理。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曹均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曾任职河北省财政厅主任科员、中央财政金
融学院教师、北京京广中心有限公司中方财务总监、日本大和证券北京代表处代表、北京利
达行房地产集团副总经理、北京永事达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首创证券经纪有限责
任公司财务总监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


孔军先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助教、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理、中国光大集团部门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总部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管理事业部负责人、首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亚明先生,本科,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联合证券赛格科技园营业部、深圳赛格财务
公司、中信实业银行、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誉光控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宗树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重庆开县团委副书记、书记,重庆开县
东华镇副书记、中国平安保险重庆分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国家邮政储汇局综
合处处长、中法人寿保险副总经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代理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建华先生,工学硕士。曾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长城证券有限公
司海口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杨旭鹏先生,工程硕士。曾任北京中启计算机公司总工程师、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信息技术总监、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执行总监、文明互
鉴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现担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吴昊先生,理学硕士。曾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张萌投资工作室员工、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稳健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


汇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基金、中邮景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睿信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裕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优选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中债-1-3年久期央企2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纯债汇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离任基金经理

张萌女士,商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国际业务部主管、日本瑞穗银
行悉尼分行资金部助理、澳大利亚康联首域全球资产管理公司全球固定收益与信用投资部基
金交易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张萌
投资工作室负责人、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
纯债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睿信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稳健合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汇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裕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优选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分为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主任委员:

孔军先生,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执行委员:

郑玲女士,金融硕士。曾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中邮创业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员工、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专户理
财事业部投资经理及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现担任中邮创业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委员:

陈梁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大连实德集团市场专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
员、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
总经理、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中邮创
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稳
健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军民融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聂璐女士,文学硕士。曾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首誉光控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消费升级灵活配
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
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中邮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欢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研究总部分析师、中邮创
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睿信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多
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景泰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纪云飞先生,工学博士。曾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新三板做
市负责人、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安泰双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国晓雯女士,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风格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中邮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信息产业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邮科技创新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执行委员:

衣瑛杰先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对外经贸大学金融专业;曾任首创证券固定收益事业
部副总裁、固定收益事业部投资顾问部兼任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投资


经理。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固定收益投资、研究、交易等工作,投资经验丰富,投资业绩优异。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委员:

吴昊先生,理学硕士。曾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张萌投资工作室员工、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稳健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
汇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基金、中邮景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睿信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裕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优选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中债-1-3年久期央企2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纯债汇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焦洁女士,理学硕士。曾任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工商企业部分析师、中邮创业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债券研究员。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固定收
益研究员。


武志骁先生,曾就职于中国华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任中央交易员、投资分析员、中邮
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任投资经理。现就职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固定收益部担任中邮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货币市场
基金、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中邮稳健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增力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闫宜乘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对公客户
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部高级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
邮中债-1-3年久期央企2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纯债优选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纯债汇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中债-1-3年久期央企2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9.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0.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1.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2.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3.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4.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5.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16. 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17.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19.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0.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1.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
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
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

(1) 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 防范和化解风险;

(3) 提高经营效率;

(4)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

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包括
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2) 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须分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
检查和监督。


(4)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在制度安排、组织机构的设计、部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机制,
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消除内部风险控制中的盲点,强化监察稽核部对业务
的监督检查功能。


(5)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
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 适时性原则

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和
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内控优先原则

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自觉形成风险防范意识;执行内
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业务的发展必须
建立在内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8) 防火墙原则

公司在敏感岗位如:基金投资、交易执行、基金清算岗位之间,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之
间、会计与出纳之间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墙进行隔离,以控制风险。


3.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
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
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
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部
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并出具专项报告。


4. 内控监控防线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
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
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
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
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
有监督的责任;

(3) 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
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 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
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
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
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
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
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
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
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
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
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
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了交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
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
存档保管;同时建立了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重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
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
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
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指定了
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
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
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
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
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
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
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8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
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20强;根据2018年美国《财富》杂志
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68位,较上年提升3位。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7,857.47亿元。2019年1-3月,
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210.71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2018年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本行副


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本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
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
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
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
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
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
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
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
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
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
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
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
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18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
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
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
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
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


管中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
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
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
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
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
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
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
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
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
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
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
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
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
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


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
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
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
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
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
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
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
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
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
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号

法定代表人:曹均

联系人:梁超

电话:010-82290840

传真:010-8229413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2)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

(3)中邮创业基金网上直销平台:http://i.postfund.com.cn/

2. 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传真:010-68858057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85108227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http://www.abchina.com/cn/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王琳

网址:www.ccb.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东方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丰靖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韩裕

电话:010-66225518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服电话:021-962888

联系人:王笑

电话:021-68475732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http:// www.cib.com.cn

(10)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刘宇

客服电话:4006-200-620

网址:www.sczq.com.cn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84683893

客服电话:4008895548

网址:www.ecitic.com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大厦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原申银万国)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宇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020) 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1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2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商银行大厦18、19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021-20655183

业务传真:021-20655196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赖奕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 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4)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杨磊

电话:028-86199665

传真:028-86199079

客服电话:4008-366-366

网址:www.hxzq.cn

(2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 http://www.zts.com.cn/

(2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金夏

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2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龚俊涛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五楼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赵艳青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29)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400-698-9898或95399

网址:www.xsdzq.cn

(3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原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1)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8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高扬

客服电话:95345


(32)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025-58519523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3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3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王雯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3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人:王紫雯

电话:010-59562468

客服电话:95335(0791-95335)、400-88-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37)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日信证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1号4楼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叶密林、郭一非

电话:010-83991719;010-83991777

客服电话:95385

网址:www.grzq.com

(3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152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39)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电话:029-87211526

传真:029-87211478

联系人:梁承华

网址:www.westsecu.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4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客服电话:400-8816-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8991896

全国统一总机:95511

网址:stock.pingan.com

(4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网站:www.95579.com

(4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韩秀萍

客服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4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4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13楼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姜志伟

电话:0451-87765732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晓芳

电话:0351-2252792

传真:0351-4110714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4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
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万玉琳

电话:0755-82023442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47)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程晓英

电话:027-87107535

客服电话:400-800-5000

网址:http://www.tfzq.com

(4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王欣

电话:021-63325888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4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丁敏

电话:010-59355997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http://www.foundersc.com/

(5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杭州数米)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52)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张得仙

联系电话:010-52858244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53)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综合楼712号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李慧慧

联系电话:010-66154828-8047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1818

网址:www.5irich.com

(5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毛真海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55)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客户服务电话:95325或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5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57)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钱景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曹金宝

电话:010-59158135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58)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59)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孙燕波

电话:010-85556048

传真:010- 85556153


客服电话: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60)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中期时代)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4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联系人:尹庆

客服电话:010-65807865

网址:www.cifcofund.com

(6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62)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诚浩证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法定代表人:王媖

联系人:李玲伊

电话:0755-33066982

网址:www.wxzq.com

(6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任敏、陈曦

客服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64)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1&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010-58170949

传真:010-58170840

联系人:殷雯

客服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gscaifu.com

(65)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9-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7号东区

法定代表人:丁奇文

联系人:肖宁

电话:010-67017788-9298

客服电话:4008888005

网址:www.cnpsec.com

(6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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