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7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华体 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体科技”)董事、副 总经理汪小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6,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5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1,904股;副总经理李代雄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4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56,000股;副总经理刘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0980%,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5,000股;副总经理杨雄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7%,其中无限售流通 股22,500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汪小宇先生、李代雄先生、刘毅先生、 杨雄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260,000股、56,000 股、25,000股和9,300股,合计不超过35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3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 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主体将根 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汪小宇 董事、监事、高级 1,066,904 1.0453% IPO前取得:966,904股 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00,000 股 李代雄 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280,000 0.2743% 其他方式取得:280,000 股 刘毅 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100,000 0.0980% 其他方式取得:100,000 股 杨雄 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37,500 0.0367% 其他方式取得:37,500 股 备注: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李代雄先生于2017年12月 获授80,000股公司A股股份,刘毅先生于2017年12月获授50,000股公司A股 股份,杨雄先生于2017年12月获授50,000股公司A股股份;根据公司2019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李代雄先生于2019年6月获授200,000股公司A股股份, 汪小宇先生于2019年9月获授100,000股公司A股股份,刘毅先生于2019年6 月获授50,000股公司A股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杨雄 12,500 0.0122% 2019/10/30~ 2019/10/31 47.10-47.10 2019/5/30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拟减持原 因 汪小宇 不超过: 260000股 不超过: 0.2547%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260000股 2020/6/23~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 得 个人资金需 求 2020/12/18 李代雄 不超过: 56000股 不超过: 0.0549%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56000股 2020/6/23~ 2020/12/18 按市场 价格 股权激励 个人资金需 求 刘毅 不超过: 25000股 不超过: 0.0245%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25000股 2020/6/23~ 2020/12/18 按市场 价格 股权激励 个人资金需 求 杨雄 不超过:9300 股 不超过: 0.0091%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9300股 2020/6/23~ 2020/12/18 按市场 价格 股权激励 个人资金需 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汪小宇先生承诺: 1、就其于2015年4月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梁钰祥受让的37.5万股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华体科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 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其 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5、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 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能根据其自 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 者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汪小宇先生、副 总经理李代雄先生、刘毅先生、杨雄先生严格遵守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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