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0年05月28日 21:10:45 中财网
原标题:同和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7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旌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旌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旌辉创投”)权益变动的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
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
东旌辉创投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其于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

旌辉创投从2019年3月14日第一次减持开始到本次权益变动前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3,82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80,951,000股的比例为
4.72%。本次权益变动后,旌辉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3,835,838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0.68%。旌辉创投在公司2017年3月31日上市时,持有
公司股份12,648,64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80,000,000股的比例为
15.8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旌辉创


集中竞价交易

2020/5/25-
27

30.09

290,000

0.22%

合 计

290,000

0.22%



注:上表中公司总股本为129,521,600股。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旌辉创


合计持有股份

14,125,838(注1)

10.91%

(注2)

13,835,838

10.68%

(注2)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4,125,838(注1)

10.91%

(注2)

13,835,838

10.68%

(注2)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注1:旌辉创投在公司2017年3月31日上市时,持有公司股份12,648,649股,
从2019年3月14日第一次减持开始到2020年3月17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82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80,951,000股的比例为4.72%,减持后持有公
司股份为8,828,649股;2020年4月17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
6股,旌辉创投持股数变为14,125,838股。


注2:公司总股本为129,521,600股。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与旌辉创投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任
何差异。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旌辉创投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旌辉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0.68%,仍
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截至本公告日,旌辉创投此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
将督促旌辉创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合规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旌辉创投后续减持
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旌辉创投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 备查文件


1、旌辉创投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及《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
数量的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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