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公司拓展新零售产业链暨打造长城互娱网红生态圈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20-052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拓展新零售产业链暨打造长城互娱网红生态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结合新零售产业链带货, 打造长城互娱网红生态圈,拟投资拍摄系列高端竖屏剧《郭大侠的前世今生》。 2、公司与第一代网红鼻祖郭吉军先生、新时代女星徐小琴女士签订了《演 艺合同》,郭吉军先生、徐小琴女士作为公司的签约艺人,将共同合作完成 《郭 大侠的前世今生》。 3、公司与杭州星耀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 就短视频平台搭建及网红孵化等领域开展合作。本协议为战略框架性协议,属于 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后续业务合作的具体实施内 容将以另行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合作是公司结合目前流行的短视频市场进行的新尝试,将有利于开 发公司影视剧的新模式,丰富公司影视剧目的类型。通过与短视频行业新兴企业 合作,公司将完成平台搭建,拓展新的传播渠道,从而促进影视主业的升级,提 高公司盈利能力,协同其他板块的发展。 5、上述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期具体实施情况而定,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2020年5月21日,公司与郭吉军先生、徐小琴女士签订《网红竖屏剧<郭 大侠的前世今生>演艺合同》。各方将共同合作完成《郭大侠的前世今生》。同 日,公司与杭州星耀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就短 视频平台搭建以及网红孵化等领域开展合作。公司将进一步打造长城互娱网红生 态圈,推进 “网红+直播+短视频”新零售供应链生态圈的产业布局。 2、交易对手 (1)名 称:杭州星耀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GYXPF2P (3)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 24层2402室 (5)法定代表人:王馨仪 (6)注册资本:500万元 (7)成立时间:2019年10月21日 (8)营业期限:2019年10月21日至9999年09月09日 (9)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 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 影视策划、经营演出经纪业务、模特经纪、动漫设计、平面设计、网页设计、图 文设计、品牌设计、品牌策划、品牌管理、公关礼仪、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多媒体制作、舞台设备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 发布);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 络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三维动画技术、动漫产品、电子商务技术(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协议的签署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一《演艺合同》 1、协议主体 甲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郭吉军、徐小琴 2、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宗旨 乙方委托甲方为其独家经纪公司,协议期内由甲方全权代理竖屏剧《郭大侠 的前世今生》及其相关一切事宜。 二、项目介绍 甲方拟定打造《郭大侠的前世今生》系列剧目,结合新零售产业链带货, 打造长城互娱网红生态圈。 三、协议期限 为期5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 四、利益分配 1、甲乙双方可分配收益为: (1)乙方因直播及其相关活动产生的收益。 (2)乙方因名称、肖像、形象、声音、动画等获得的收益。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知识产权及其衍生利益的收益。 (4)其他收益。 2、乙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第1条所列收益均由甲方代为收取并自行 支配。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将乙方资料(包括个人照片、个人资料和简介、影像资料等) 发布到甲方公司所属平台用作推广和宣传使用。 2、甲方应努力通过自身资源、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 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 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3、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等。 4、甲方应自行承担因协助乙方推广宣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5、提供相对应的直播账号给予乙方,以便乙方更好的发展乙方所在的频道 环境,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给予适合自己的演出直播时间。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平台热门资源,平台推送等相关资源。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 艺事业有关的活动并了解相关活动的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 2、乙方将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事宜交由甲方独家全权处理,甲方对于乙方 一切的通告安排,应遵循甲方的个人意愿。 3、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及色情、暴力、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身心健 康的拍摄。 4、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内不与任何第三方订立与本协议相冲突或影响甲 方利益的合同。 5、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人,应遵守国家法律,保护自己公众形象,乙方应 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 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 立场、观点时,必须维护甲方与自身的名誉为前提,并且需事先通知甲方,乙方 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商誉)和经济利益等。 6、乙方同意其在演艺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甲方所有并授权甲方 自行支配使用。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 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参加演艺活动或对外宣传时使用 甲方公司的名称和Logo等。 9、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0、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 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11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七、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在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接触本协议。 2、协议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协议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1)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声誉,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在适合从事演艺事业的; (2)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 八、收益分配 乙方零片酬公益出演竖屏剧《郭大侠的前世今生》,可享有不超过30%的直 播带货,短视频带货利润分成。同时乙方承诺将捐出10%的分成比例用于中西部 地区结对助学》。 协议二《战略合作协议》 一、协议主体 甲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星耀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原则,处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甲乙双方 决定强强联合,共同携手,就短视频平台搭建以及网红孵化等领域开展合作。现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甲方作为行业内资深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各方面渠道资源。乙方作为短 视频网红孵化行业新兴企业,专注于研究短视频各大平台的账号搭建以及规则玩 法。甲方与乙方就双方的擅长领域,达成长期的战略合作。通过本次战略合作, 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改善提升公司收益等, 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1. 甲方、乙方在合作中为平等互利关系。 2. 双方建立各自的团队,将对方优势项目纳入己方的经营项目中,双方负 有严格保密责任。 3. 双方以统一的资源整合优势,甲方可以承接乙方所能制作的各种项目。 包括目前的企业抖音代运营、娱乐公会直播、短视频脚本创作、网红达人孵化等。 4. 乙方优先为甲方提供专业的短视频平台搭建技术服务,网红资源等。 5. 甲乙双方在战略合作中可采用的合作方式和操作方式根据具体项目可另 行协商。 6.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 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7.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20年05月20日起到2021年05月19日为 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8.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项目合作合同中 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 合作的法律文件。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资深的影视制作公司,拥有丰富的影视制作经验、成熟的宣传推广 体系。本次合作是公司结合目前流行的短视频市场进行的新尝试,将有利于开发 公司影视剧的新模式,丰富公司影视剧目的类型。通过与短视频行业的专业企业 合作,将有助于公司拓展新的传播渠道,从而促进影视主业的升级,提高公司盈 利能力,协同其他板块的发展。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的影响需视项目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内容及执行情况 近三年披露 的框架协议 公告 披露日 期 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执 行情况 协议披露后三个月 内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 股份减持的情况 关于与一九 零五(北京) 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协 议的公告 2018年2 月12日 公司与一九零五将在影视制作、宣 传发行、版权经营、影视旅游项目、 国际市场开拓、广告经营、品牌宣 传等六个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度的合 作,并充分发挥双方的品牌优势及 资质资源优势,建立面向未来的战 略合作伙伴关系。 按协议 约定正 常履行 中 无减持情况 关于与拉风 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 《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的 公告 2018年7 月25日 公司与拉风传媒决定在股权投资、合 作设立投资基金、联合拍摄影视剧、 共同参与双方影视城的建设和运营、 合作开发及储备优质影视IP、共享双 方各类资源等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度 的合作,并通过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和 专业能力,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建立 面向未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按协议 约定正 常履行 中 无减持情况 关于与光大 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 《战略合作 协议》 的公告 2018年8 月9日 公司与光大证券决定在投融资业务、 市值管理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渠 道合作等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度的合 作,并通过整合各自领域的优势资 源,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建立面向未 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按协议 约定正 常履行 中 无减持情况 关于与浙江 天光地影影 视制作有限 公司签订《战 略合作协议》 的公告 2019年1 月3日 公司与天光地影决定在影视开发制 作、版权经营、影视旅游项目、国际 市场开拓、广告经营、品牌宣传等方 面开展广泛而深度的合作,结成战略 合作伙伴关系,推动双方在影视产业 链的全面布局,实现双方共赢。 按协议 约定正 常履行 中 无减持情况 关于与杭州 智诚十方网 络科技有限 公司签订《战 略合作协议》 的公告 2020年5 月20日 公司与智诚十方本着“资源共享、利 益与共、诚信守法、合作双赢”的原 则,公司及子公司将利用自身的明星 资源、客户资源以及影视内容制作的 优势,助力智诚十方推动 “十方美 播”的发展,提升平台的商业价值, 为客户提供新的产品销售渠道。 按协议 约定正 常履行 中 无减持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于 2019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123),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起后的六个月内。本公 告发布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无减持计 划,宏宝集团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减持公司股份。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没有所持限售股份将要 解除限售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星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 2、《演艺合同》。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