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音股份:控股股东股份质押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东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山东罗 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欣控股”)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 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质 押数量 (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是否为 限售股 (如是, 注明限 售类型)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质押起 始日 质押到 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罗欣 控股 是 113,456,285 21.87% 7.85% 是 (首发后 限售股) 否 2020-4-28 2023-10-8 平安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融资 类质 押 合计 113,456,285 21.87% 7.85% 注1:本次质押股份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2019年度公司 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方式收购罗欣控股等3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山东罗欣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罗欣”)99.65476%股份。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 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山东 罗欣2019年、2020年、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55,000.00万元、65,000.00万元、75,000.00万元。 若山东罗欣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末,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扣非归 母净利润未能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罗欣控股等交易对方 同意优先以其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 详细情况可参见公司2020年1月3日已对外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注2:总股本以公司2020年4月8日股本总数1,445,991,217股为计算基数。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克拉玛依珏志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合伙企业(“克拉玛依珏志”)、Giant Star Global (HK) Limited(“Giant Star”)、 克拉玛依得怡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得怡投资”)、克拉玛依得盛健康 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得盛健康”)、克拉玛依市得怡欣华股权投资有限合 伙企业(“得怡欣华”)、克拉玛依市得怡恒佳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得怡 恒佳”)、成都得怡欣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得怡成都”)所 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本次质押前 质押股份数 量(股) 本次质押后 质押股份数 量(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股)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未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股) 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罗欣 控股 518,843,206 35.88% 0 113,456,285 21.87% 7.85% 113,456,285 100% 405,386,921 100% 得怡 欣华 24,961,414 1.73% 21,395,498 21,395,498 85.71% 1.48% 0 0 0 0 得怡 恒佳 35,789,757 2.48% 30,677,645 30,677,645 85.72% 2.12% 0 0 0 0 得怡 成都 41,692,359 2.88% 0 0 0 0 0 0 0 0 克拉 玛依 珏志 140,754,819 9.73% 0 0 0 0 0 0 140,754,819 100% Giant Star 7,162,783 0.50% 0 0 0 0 0 0 7,162,783 100% 得怡 投资 13,277,527 0.92% 0 0 0 0 0 0 13,277,527 100% 得盛 健康 2,974,166 0.21% 0 0 0 0 0 0 2,974,166 100% 合计 785,456,031 54.32% 52,073,143 165,529,428 21.07% 11.45% 113,456,285 68.54% 569,556,216 91.87% 注1:截止本公告日,除上表中所示质押股份之外,上述表中主体持有的股 份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罗欣控股、克拉玛依珏志、Giant Star、得怡投资及得盛 健康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所获得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 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得怡欣华、得怡恒佳、得怡成都所持股份是通过受 让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获得,其主动承诺自股 权转让交易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 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 注2:合计数占比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上述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股东业 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类似风险,相关股东将积极采 取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 资者注意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交易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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