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8股被宣布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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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02月14日 18:35:1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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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6 开立医疗: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优先)、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 计划减持数量占自
身持股数的比例 |
黄奕波 | 3,000,000 | 0.74% | 12.42% |
周文平 | 2,000,000 | 0.49% | 10.42% |
刘映芳 | 2,000,000 | 0.49% | 21.00% |
李浩 | 2,000,000 | 0.49% | 20.75% |
合计 | 9,000,000 | 2.22% | — |
注:黄奕波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且任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周文平为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映芳为公司董事,李浩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人员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其股份减持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数量限制的规定。
5、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以届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的价格。
7、减持时间区间:
股东黄奕波、周文平、刘映芳、李浩将在减持计划披露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0年 3月 9日至 2020年 9月 8日,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进行减持。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前述股东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承诺一致
股东黄奕波、周文平、刘映芳、李浩未出现过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与承诺一致。上述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下:
1、黄奕波、周文平:
(1)自开立医疗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开立医疗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开立医疗上市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其在担任开立医疗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如果其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开立医疗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其所持公司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6)自前述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股份的,其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集中竞价方式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自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25%。所持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个交易日向开立医疗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开立医疗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开立医疗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李浩、刘映芳:
(1)自开立医疗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开立医疗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开立医疗上市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其在担任开立医疗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8:36 普利制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1、拟减持的原因:基金到期;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3、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6,485,87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配股等事项,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2%;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即从2020年03月07日至2020年09月06日)内;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2020年02月20日至2020年08月19日)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18:05 海利生物:关于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周裕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6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64%。公司副总裁刘汉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9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周裕生先生和刘汉平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期间不得减持股份),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周裕生先生减持不超过90,75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141%;刘汉平先生减持不超过31,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049%。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周裕生先生为公司监事、刘汉平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规定,周裕生先生和刘汉平先生每年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收到公司监事周裕生先生和副总裁刘汉平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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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5 青海华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1、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青海华鼎”)股东北京千石创富-招商银行-广东粤财信托-粤财信托·青海华鼎定增2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下称:
“北京千石”)持有公司股份4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该
股份来源于认购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北京千石拟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3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青海华鼎于2020年2月14日收到《北京千石拟减持公司股份的
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18:05 延安必康:关于股东可能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2月 14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周新基先生、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北度”)的通知,周新基先生、陕西北度前期所质押股份存在的被动减持情况并未得到全部解决,仍需与相关质权人进行积极沟通,未来可能仍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情形;周新基先生为偿还个人债务,拟减持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公司分别于 2019年 3月 20日、5月 22日、8月 21日、11月 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股东:周新基先生)、《关于股东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股东:周新基先生、陕西北度)、《关于股东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股东:周新基先生、陕西北度)、《关于股东可能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59),并及时披露了相应减持进展公告。本次减持预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介绍
截至 2020年 2月 13日,周新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2,007,9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陕西北度持有公司股份 16,384,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
其中,周新基先生为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截至 2020年 2月 13日,周新基先生 2020年度已减持数量为 12,47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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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度与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根据规定,陕西北度、新沂必康、李宗松先生将合并计算减持股份的比例。
目前,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在通过多种途径解决股权质押问题,降低平仓风险。
二、减持计划
(一)周新基先生
1、减持原因: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导致被动减持;偿还个人债务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 2020年 3月 13日起 90个自然日内
5、减持数量和比例:鉴于周新基先生系公司董事,2020年度可减持数量不超过截至 2020年 1月 1日周新基先生所持公司股票的 25%,即不超过 26,121,15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0%;截至 2020年 2月 13日,周新基先生 2020年度已减持股份数量为 12,47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因此,剩余可减持股份数量为 13,644,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且遵守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二)陕西北度
1、减持原因: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导致被动减持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 2020年 3月 9日起 90个自然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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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减持数量和比例:拟被动减持数量不超过 16,384,92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7%。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陕西北度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三、与股份相关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周新基先生、陕西北度于 2019年 1月 3日出具了《关于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12个月内(即自 2019年 1月 3日至 2020年 1月 2日),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不含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以及在该期间内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增加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承诺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目前该承诺已到期结束。
2、陕西北度在公司 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承诺:(1)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企业)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2)本公司(企业)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承诺期限为:2015年 12月 3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3、周新基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个月后的 12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新基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4、周新基先生作为重大资产重组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承诺:(1)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2)本人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3
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承诺期限为:2016年 4月 11日-2019年 4月 11日,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周新基先生、陕西北度未来可能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2、公司已督促周新基先生、陕西北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3、周新基先生、陕西北度承诺其将根据有关信息披露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周新基先生、陕西北度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16:35 上海天洋: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哲龙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朴艺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106,4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1%,该股份来源于首发前限售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朴艺峰女士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9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16:20 飞天诚信: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35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84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6.减持方式: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15:55 新疆火炬: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2月14日,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九鼎策略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烟台昭宣元盛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昭宣元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夏启安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昭宣元安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祥盛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上机构股东统称为“九鼎投资”)分别持有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5,860,400股、4,180,700股、1,792,600股、1,666,300股、1,142,800股、1,054,300股、750,900股(合计持有16,448,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4.142%、2.955%、1.267%、1.178%、0.808%、0.745%、0.531%(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26%)。
上海君安湘合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君安湘合”)持有新疆火炬8,6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8%。
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1月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九鼎投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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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安湘合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4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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