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安悦国际控股: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时间:2020年01月15日 12:50:50 中财网
原标题:安悦国际控股: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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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Re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245)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茲通告安悅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零年二月四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
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29號華人行1103-06室舉行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及酌
情通過(不論有否修訂)以下決議案為本公司普通決議案:

普通決議案


1. 「動議:
待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准已發行合併股份(定義見下文)
上市及買賣後:


(a)
自緊隨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後第二個營業日(股份於聯交所買賣的日子)起將本公
司股本中每十(10)股每股面值0.00125港元的已發行及未發行普通股合併(「股份合
併」)為一
(1)股每股面值0.0125港元的股份(「合併股份」);
(b)
所有自股份合併產生的合併股份彼此之間將於各方面享有同等地位,並擁有相同
權利及特權,並受限於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所載之相同限制;
(c)
所有零碎合併股份將不獲受理,且不會向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
0.00125港元的現
有股份持有人發行,惟在可行及適用情況下,所有零碎合併股份將會彙集及出售,
收益歸本公司所有;及
– 1 –



(d)
謹此授權本公司董事會作出其認為就完成、執行本決議案所載所有安排及使其生
效而言屬必要或合宜之一切行動、契約及事宜,並簽立一切有關文件,包括加蓋
本公司印章(如適用)。」
2. 「動議:
待股份合併生效後,


(a)
透過額外增設2,496,000,000股合併股份,將本公司的法定股本由
7,800,000港元(分為
624,000,000股合併股份)增至39,000,000港元(分為
3,120,000,000股合併股份)(「增加
法定股本」);及
(b)
謹此授權本公司董事會作出其認為就使增加法定股本生效而言屬必要、適當、必
須或合宜或與其有關之一切行動及事宜、代表本公司簽署及簽立一切有關文件及
採取有關步驟。」
承董事會命

安悅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陳龍銘

謹啟

香港,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

附註:


1.
就本股東特別大會通告所載的所有決議案所作的表決將根據GEM證券上市規則以投票方式進行,而
投票表決結果將按照GEM證券上市規則於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登載。

2.
凡有權出席上述通告所召開大會及於會上投票之本公司股東,均有權委任另一人作為其受委代表,
代其出席大會及於會上投票。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的股東可委任超過一位受委代表作為其代表及代
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 2 –



3.
倘屬任何股份之聯名持有人,則任何一名有關聯名持有人均可於大會就有關股份親身或由受委代表
代其投票,猶如彼為唯一有權投票者,惟倘超過一名有關聯名持有人親身或由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大會,
則上述排名最優先之出席者或(視情況而定)排名較優先之人士方有權投票。就此,排名優先次序將
以本公司股東名冊中聯名持有人就相關聯名持有之排列次序而定。

4.
委任代表文據及(如董事會規定)簽署表格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公證人簽署證明之授
權書或授權文件副本,必須於大會或其續會指定舉行時間
48小時前,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
記分處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北角電氣道
148號21樓2103B室)。

5.
交回委任代表文據後,股東仍可親身出席大會或相關按股數投票表決並作出投票,在此情況下,委
任代表之文據即被視為撤回。

6.
為釐定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格,本公司將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日(星期四)至二零
二零年二月四日(星期二)(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不會登記任何股份轉讓。

本公司股東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必須將所有過戶表格連同有關股票在不遲
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寶德隆
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北角電氣道
148號21樓2103B室。

7.
本通告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8.
於本通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三名執行董事,即陳龍銘先生、楊成偉先生及冼佩瑩女士;兩名非執行
董事,即陳仲然先生及陶康明先生;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王青雲先生、陳劭民先生及鄭濟富
先生。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
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
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
誤導。


本公告將由其刊登日期起計最少七日於GEM網站www.hkgem.com「最新公司公告」網頁刊載。本公告亦將於
本公司網站www.on-real.com刊載。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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