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莲花:管理人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将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ST莲花 公告编号:2019—069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将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皖01执132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裁定拍卖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莲花健康125,122,472股股 票。目前拍卖结果尚不确定,该处置可能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于2019年 10月22日公告,公司获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作出 (2019)皖01执1321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 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终449号《民事判决书》(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与 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 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管理人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近日,公司获悉合肥中院作出(2019)皖01执132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厚资产”)与被执行人浙江睿康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康投资”)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安徽省高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安徽高院”)于2019年9月29日以(2019)皖执74号《执行 裁定书》指定合肥中院执行。本案在诉讼审理期间,安徽高院于2018年8月27 日以(2018)皖民初56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睿康投资持有的莲花健康 125,122,472股股票。合肥中院受理立案执行本案后,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民 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定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 请人国厚资产书面申请合肥中院依法拍卖上述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睿康投资持有的莲花健康125,122,472股股票。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及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睿康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5,122,472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1.78%。其中,睿康投资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25,122,472股,占其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78%;睿康投资累计被司法冻结 的股份数量为125,122,47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总股本 的11.78%。 三、相关风险提示 睿康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的股份正在被司法处置,目前拍卖结果尚 不确定,该处置可能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 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管理人 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1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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