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 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对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宜。 独立董事:于风政、杨大贺、田联房 2019年10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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