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

时间:2019年10月10日 20:41:12 中财网
注意:本文为公告节选,部分内容省略,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原标题:东方园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9-11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2019年
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现将修订条款和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建
立党的组织,设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
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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