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上市 公司”)拟向新禹投资、涪陵能源、嘉兴宝亨、两江集团、长江电力、长兴水利、 渝物兴物流、东升铝业、宁波培元、西藏源瀚、淄博正杰、周泽勇、重庆金罗盘、 杨军、刘长美、周淋、谭明东、鲁争鸣、三盛刀锯、吴正伟、倪守祥、颜中述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联合能源88.55%股权。上市公司拟向三峡电能、 两江集团、聚恒能源、中涪南热电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长兴电力 100%股权(长兴电力持有联合能源10.9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为本次 交易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详细核查了有 关评估事项后,现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分析 标的资产评估机构天健兴业及项目经办人员与本次交易各方均不存在利益 关系,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完成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并出具了相关资产评估报告。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分析 天健兴业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交易标的进行 评估。相关评估假设前提设定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市场通用惯例或准 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分析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 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 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 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 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 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重组中,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 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综合考虑相关标的公司 于评估基准日后的出资到位情况,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所委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 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C:\Users\admin\Desktop\@草案交易所上传文件目录——上市公司盖章文件\扫描签字页\扫描签字页666\666_0007.jpg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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