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72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锦能源”)八届三十 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23日以 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 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拟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广东耀 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整的融资租赁业务,根据 持股比例公司拟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主合同约定债务的 51.20%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 2,048万元。飞驰汽车其他股东均按照其持股比例,为 飞驰汽车的该项债务等比例向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3)。 由于被担保对象最近一年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人员变动,决定原来由辛茂荀先生在专门委员会担任的职 务现调整为由李玉敏先生担任,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安全环保委员会 主任委员 李玉敏 姚锦龙 王宝英 王丽珠 姚俊卿 委员会成员 王丽珠、朱庆华 姚俊卿、李玉敏 李玉敏、郑彩霞 姚锦龙、王宝英 梁钢明、周小宏 、王永宽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3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