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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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09月17日 17:55:1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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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5 思美传媒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思美传媒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调整后)》,2019年1月2日,公司披露了《思美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以自有
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
亿元(含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
超过10.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9月1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35,96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9%,最高成交价为7.33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5.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3,195,228.4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
定。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
交量之和4563万股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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