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汉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9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回购股份数量1,518,700股,回购金额7,497,026.90元(不含交易费 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6,86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回 购金额102,738,311元(不含交易费用)。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 案已经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11月 1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77)。2018年11月27日,公司首 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9)。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并于 次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2019-024)。公司于2019年4 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回购股 份用途的议案》,决定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于次 日披露了《关于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以上 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9年8月2日进行了股份回购,回购股份1,518,700股,累计回购数 量16,865,500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公告。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8月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数量累计16,86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7.74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4.79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102,738,31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自2018年11月27日(首次回购)至2019年8月2日期间,公司于2019年1 月22日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 2019年一季度业绩预告,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在业绩 预告和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个交易日内,公司未开展股票回购行为,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关于回购股份敏感期的相关 规定; 2、自2018年11月27日(首次回购)至2019年8月2日期间,公司累计回购股 份数量为16,865,500股,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成交量之和20,463.18万股的25%,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关于回购股份数量的相 关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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