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动]*ST东网: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19-45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持有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 方网络”)股份50,592,4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71%)的股东南通富海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富海”)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22,613,3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截至本公告日,南通富海所持公司50,592,469股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 态,南通富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股票解除冻结情况等情形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收到南通富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南通富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截至本公告日,南通富海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0,592,469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6.7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筹资偿还债务。 2、股份来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及股本转增。 3、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2,613,346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3.00%。 4、减持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7,537,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并遵守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5,075,56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并遵守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2%。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8 号文核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59,348,85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5 元,发行对象为: 南通富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博创金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 静观创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莉,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0,521,147.0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7,424,857.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3,096,289.66元。该事项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 年 3 月 2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第 45030004 号)验证确认。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预计 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到交易日。南通富海承 诺: 1、自东方网络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东方网络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次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 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 2、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 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南通富海所持本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已于2019年4月15日上市流通。 截至目前,上述股份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南通富海所持公司50,592,469股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 状态,南通富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股票解除冻结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南通富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南通富海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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