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阳 光 城: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时间:2018年11月15日 18:15:51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18-27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接到公司
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
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的通知,获悉阳光集团调整了部
分股份(2,200万股)的解质押安排,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于2017年1月25日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
分公司的公司股份2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于2018年11月
14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一
致行动人

质押股数
(股)

质押开始
日期

质押到期

日期

质权人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目的

东方信隆

控股股东全
资子公司

13,500,000

2018年11
月12日

办理解除
质押手续
为止

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建
自贸实验区福
州片区分行

2.18%

经营

东方信隆

控股股东全
资子公司

8,700,000

2018年11
月13日

办理解除
质押手续
为止

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福建省分
公司

1.40%

经营

合计



22,200,000







3.58%





上述质押事项分别于2018年11月13日、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为709,136,96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1%),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672,004,461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16.59%);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620,370,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32%),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
601,892,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86%);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11,785,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7%),累计已
质押的股份数为399,073,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85%)。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包括
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方式积极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部分购回交易委托书;

(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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