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皓文控股:有关可能收购事项之第二次补充协议

时间:2016年05月27日 16:02:06 中财网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AO WEN HOLDINGS LIMITED

皓文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8019)

有關可能收購事項之第二次補充協議

謹此提述皓文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刊發日期分別為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該公告」)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之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於本公告內

所採用之詞彙與該公告內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賣方訂立補充協議(「第二次
補充協議」),並協定對意向書作出若干修訂。


根據第二次補充協議,本公司由意向書日期起計十四個月內(或訂約方可能書面
協定之其他日期)將會進行,而賣方亦將會就此協助本公司對目標集團及其業務
及事務進行盡職調查。


除上文所述者外,意向書之所有其他條款及條件均依然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


倘可能收購事項落實,其可能構成本公司於創業板上市規則項下之須予通告交易。

本公司將適時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之所有適用要求作出進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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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東務請注意,可能收購事項未必會進行。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買
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皓文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徐愛妮

香港,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徐愛妮女士、駱榮富先生及王梓懿女士;獨立非執行
董事為郭伯瑜先生、何基榮先生及馬思靜女士。


各董事願就本公告所載資料之準確性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
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本公告內所表達之意見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達致,
且本公告並無遺漏其他事實,以致本公告所載任何聲明有所誤導。


本公告將自其刊發日期起計最少一連七日刊載於創業板網站
http://www.hkgem.com
「最新公司公告」一頁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tricor.com.hk/webservice/008019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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