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汉鼎股份: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投资人承诺函

时间:2015年10月21日 09:13:15 中财网


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投资人
承诺函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汉鼎股份”)拟向吴艳、深圳市方德
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德·香山 9号证券投资基金、和达(天津)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雄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奥鑫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 5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成立“方德·香山 9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方德·香山 9号资产
管理计划”)参与汉鼎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现就认购资金来源等相关事宜作出
承诺如下:

一、方德·香山 9号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杠杆融资
或其他结构化安排。


二、投资人认购方德·香山 9号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于自有或合法自筹
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汉鼎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的财务资助、借款、提供担保或者补偿的情形。


三、在汉鼎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
案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前,投资人将缴纳购买“方德·香山 9号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及规定的费用,方德·香山 9号证券投资基金资金将足额
募集到位。


四、本公司及方德·香山9号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与汉鼎股份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本公司及方德·香山9号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与汉鼎股份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其他发行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六、方德·香山9号证券投资基金不存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作为投资人参与认购汉鼎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七、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投资人承诺函》之签
章页)

承诺人:
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贺志力


投资人:耿贵波杨志越刘东伟李晓梅肖栋梁
张咏东宋联松黎新强贺志力杨帆
何国林张淞邹亚琼刘真铭陈伟忠


签章:


2015年
10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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