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锐铸钢(00220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对于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的提名,以及我们对孙福君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以及所聘职务的职责要求等情况的考察,我们同意聘任孙福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我们认为:孙福君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夏春玉、刘淑莲、娄延春 2009 年 9月 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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