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雨虹(002271)独立董事2008年述职报告(梅夏英)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08年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07年12月10日经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一届独立董事,现将 2008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作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08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08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08年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董事会,一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本人能按时出席会议,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08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08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对关联交易事项、募集资金置换、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2008 年 3 月 2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关于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钟佳富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该关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及定价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规定; (3)该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 (4)我们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2、2008 年9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个月。 3、2008 年10 月 2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北京京都专字(2008)第1226号专项审核报告并对公司进行仔细的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8833.0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2008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聘请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2008 年报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关于聘请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和公司上市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鉴于公司与其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同意聘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为公司2008年报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08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公司于上市后即根据相关规定修订和制订了《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充分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审查生产经营管理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公司法人治理、战略发展、关联交易、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充分履行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在董事会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2008年上市公司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公司2008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调查,审阅了会计报表,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和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200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 五、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上市以来,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有了较大改善,但仍应继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应充分利用现有优势,不断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继续做大做强;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专业的高级管理人才,为公司快速发展,做好充足的人才储备。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MXYING2002@yahoo.com.cn 随着公司2008年9月份成功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09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梅夏英 二○○九年四月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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