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000691*ST联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时间:2009年03月18日 09:12:55 中财网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联油,证券代码:000691)已连续两个交易日(2009 年 2 月 26 日和 2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 2009 年3 月2 日起停牌核查。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1、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按《关于要求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琼证监发[2008]293 号)进行了整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9
年 3 月 2 日出具了更正后的 2007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已结束了整改工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
条的第三项规定,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因此款规定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已消除。
但由于《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的第二项规定,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因公司整改完成对 2007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仍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目前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 条的第二项规定,因13.2.1
条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按要求改正其财务会计报告;导致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风险已解除。
2、公司于 2009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0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更正后的2007 年年度报告的专项授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09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0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后公司 2007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整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4、本公司于 2009 年 3 月 10 正式向海南证监局递交了《公司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此次限期整改对本公司更正后的 2007 年度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5、目前,公共传媒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
6、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大市)于 2009 年 2 月 2 日推荐三名人选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由公司时任高管推荐人选拟聘请为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公司于 2009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0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了上述人员变动的议案。后来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三名人选不适合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故相关决议未予以公告。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表示近期有可能会推荐合适的人选担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
7、公司收到北京大市相关通知,北京大市的股东魏军、赵伟与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兰州亚太)于2009 年1 月 23 日签订了《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但因根据《证券法》第九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魏军、赵伟收购 ST 联油股份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鉴于此项交易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无法实施,故该股权转让事项无法操作。2009 年2 月 9
日收到魏军先生和赵伟先生的《有关情况回复函》,其本人表示已与拟重组方相关人员沟通、协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待本人收购贵司股份 12 个月期满后再重新协商转让事宜。
8、2009 年 3 月 16 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传真形式发来的《通知函》,其主要内容为“我公司现与相关各方积极商谈关于贵公司重组相关事项,拟通过引入战略合作者向贵公司注入新的业务、整合资产等。目前上述事项正处于论证阶段,重组方式、是否涉及控股权的转让等尚难以确定。由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待有进一步进展情况,我公司将及时发函通知贵公司。”。
同日,公司收到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传真形式发来的的
《承诺函》,其主要内容为“公司现正按预定的计划组织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核资,我司承诺在2009 年4 月16 日以前,将提供详细的重组方案上报给贵司董事会!”。
兰州亚太情况介绍,名称: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253 号,法定代表人:梁德根,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经营范围:机械加工、铸造;建筑材料、家用电器、音响、汽车配件、农机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服装批发、零售;商务代理;电梯安装、维修。营业执照号:620100200014081,税务登记证号:甘地税证字 62010276236867X 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76236867-X。
董事会经过沟通、核查得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正策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09 年3 月18 日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存在问题及风险提示
1、公司2009 年1 月22 日披露了《业绩预告公告》(未经审计),预计2008 年度亏损,净利润约-550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约-0.17 元
(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2、公司目前唯一的主营业务控股子公司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因多起诉讼案件,银行帐户被冻结,公司资产被多家法院查封,
目前已处于停产状态。
3、北京安捷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欠货款人民币 13175.807 万元(含张家港比尔应归还的货款 3000 万元)形成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08 年 12 月 23 日北京安捷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其内容为 “根据贵我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及经过双方财务机构的确认,至本函出具日,我公司应偿还贵司货款人民币
13175.807 万元债务(含张家港比尔应归还的货款3000 万元)。经与贵司沟通,我司拟订以下还偿计划:我司将于 2009 年6 月30 日之前以现金或以经贵司同意的并经审计、评估的等值的资产偿还上述债务与债务清偿前所产生的资金占用费。我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期限偿还贵公司的债务,并保证贵司的此项应收账款不发生贬值。”。
4、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2008 年6 月6 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诉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天津中敖畜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天津燕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诉天津绿源、本公司、天津燕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5、公司参股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 50%股权已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6、公司目前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的相关情况:公司现有表决权的董事有六名,其中:董事两名分别是陈勇先生、周宏先生和独立董事四名分别是阎世春先生、席海波先生、任渭生先生和明云成先生;董事候选人一名为冼乃斌先生。公司目前在任高管人员有公司副总经理潘林先生和董事会秘书王艳女士。
7、因公司涉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待有进一步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五、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继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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