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深鸿基(000040)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深鸿基股票代码:0000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A 座28 层2803 房法定代表人:陈泰泉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9 年2 月 13 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深鸿基或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恒隆国际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的方式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深鸿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发生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A 座28 层2803 房 法定代表人:陈泰泉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2744255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科技项目投资及开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矿产品,机电产品,土特产品的购销(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经营期限:1993 年7 月 16 日至2047 年 1 月 1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220568546 股东: 股东名称 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00 80 唐人控股有限公司 400 20 通讯方式: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A 座28 层2803 房 一致行动人名称:恒隆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佳和华强大厦B 座 17 楼西面 法定代表人:麦伟成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763611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通讯方式: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佳和华强大厦B 座 17 楼西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 丘兆忠(自然人) 持有90%股份 恒隆国际有限公司 持有95%股份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 8.34%股份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 100%股份(直接80%,间接20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及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深鸿基股份的目的是为了调整存量证券资产结构,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增加其在深鸿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从 2008 年 12 月23 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深鸿基 13,457,564 股,占总股本的2.87%,全部为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深鸿基 60,416,943 股,占总股本的 12.87%。 第五节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2008 年 12 月23 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入深鸿基股票情况如下: 买 入 卖 出 数量(股) 价格区间(元/股) 数量(股) 价格区间(元/股) 2008 年 12 月23-31 日 3,593,514 3.40-3.81 - - 2009 年 1 月 3,165,742 3.59-3.80 - - 2009 年2 月 6,698,308 4.24-4.86 2008 年 12 月 16 日前的买卖情况已按要求披露(详见深鸿基2008 年 12 月 15 日公告)。 第六节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投资深鸿基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其控股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2007-2008 年间出售限售法人股所获得的现金。其中:江铃汽车 1200 万股、渝开发 1071.91 万股、太行水泥 145.35 万股、高鸿股份240.90 万股和珠江控股 1131.24 万股,变现总金额约为3.91 亿元。 第七节 后续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增加其在深鸿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根据其所持股份对深鸿基的实际影响力适时就上市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提出调整建议并依法行使股东表决权。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并未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仍然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保持独立。 二、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三、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泰泉 签注日期:2009 年2 月 13 日 第十节 备查文件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 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1011 号鸿基大厦25-27 楼 股票简称 深鸿基 股票代码 000040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8 名称 司 注册地 层2803 房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 是□ 是否拥有境内、 是□ 外其他上市公司 否■ 外两个以上上市 否■ 持股5%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执行法院裁定□ 协议转让□ 继承□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赠与□ 间接方式转让□ 其他□(请注明)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46,959,379 股 持股比例: 1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13,457,564 股 变动比例: 2.87%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60,416,943 股 持股比例: 12.87 %变动比例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 是□ 否■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 是□ 否■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否□市公司股票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 是□ 否■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 是□ 否■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否■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 是□ 否■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陈泰泉 日期:2009 年2 月 13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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