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加工贸易 冶炼厂经营可望改善
本次恢复铜精矿等加工贸易政策属于国家扶持国内铜冶炼行业的特殊安排,有助于缓解冶炼产能过剩的局面、提升冶炼业务收益的稳定性;从金属市场来看,加工贸易的恢复相对改善了精铜的供应,延长了行业调整周期。 2008年中期以来,电解铜与硫酸等价格大幅下挫,铜冶炼环节遭受重大损失,国内产能利用率下滑至70%左右,国内铜冶炼行业的经营状况十分严峻。尽管年底现货市场加工费有所恢复,但是国内外市场的差异与铜价的剧烈波动极大地削弱了铜冶炼企业的盈利能力。 近期,国际铜精矿供求双方正在商谈2009年度铜加工费的长单价格。据悉,2008年底日方铜冶炼厂与必和必拓确定的加工费(TC/RC定为75/7.5。预测中方最终的协议价格可能落在75/7.5-80/8.0之间,高于55/5.5的成本线。在此基础上,如果恢复加工贸易将会给国内铜冶炼厂赢得尽管微薄但是相对稳定的经营收益。 根据惯例,恢复后的加工贸易可能实施准入门槛和总量控制。通知指出,此次加工贸易的恢复仅允许符合条件的特定企业进口,其他仍按禁止类管理。预计国内几家铜业上市公司的冶炼业务都能受益。相对而言,考虑到生产规模和原料结构,初步认定对铜陵有色(000630)的正面影响最为明显。就冶炼环节来讲,未来行业面临"L"的底部周期。 对于提高精矿的进口增值税率:早在2008年11月政府出台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将国内矿产品的增值税率由先前的13%上调至17%。此次进口精矿增值税率的上调与其保持一致。 一般情况下,提高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以后,因下个环节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应增加,最终产品所含的增值税在总量上并不会增加或减少,只是税负在上下环节之间会发生一定转移,在总量上财政并不因此增加或减少收入。 在当前经济下行周期,国内矿产品增值税的上升对上游采选环节构成一定的利空。相对而言,进口增值税率的提高整个行业的影响不大,难以进行绝对的量化。 □ .王. .峰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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