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浔兴股份(002098)独立董事意见书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及教育背景等符合所需工作岗位的要求,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独立董事: 黄建忠 袁新文 赵建 二○○九年一月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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