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常铝股份(002160)独立董事意见书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文件 机密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拟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签订2009年《产品销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鉴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为股份公司关联方,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股份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同意股份公司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签订2009年《产品销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预计股份公司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签订的2009年《产品销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合同总金额将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回避。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回避。 独立董事签名 : 杨瑞龙 江旅安 易仁萍 肖今声 陈 枫 2008年12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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