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广宇发展(000537)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8年12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 年 12 月 3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08 年 12 月 30 日 15:00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召开地点:天津泰达国际会馆 3、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健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23391430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24.0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30人,代表股份109153757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21.29%。 (3)经去除重复无效投票,有效参会股东(代理人)131人、代表股份1341537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坏账准备会 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28,151,941股,占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26%; 反对5,965,516股,占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7%; 弃权36,3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 %。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上述议案己于2008 年 12 月 16 日公告。公告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出席会议的前十大股东的表决情况(附后)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长丰律师事务所 2.经办律师姓名:孙学亮 刘饶 主任律师:张建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200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2月31日 附:参会前十大股东的表决情况: 天津南 戈德集 山东鲁 深圳市 开生物 团有限 能恒源 长裕丰 名称 化工有 公司 置业有 张际春 实业有 高宝坤 周志坚 邹丽华 尤骥 颜林 限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所持股 98,391, 25,000, 4,241,5 1,771,6 776,90 411,40 253,60 219,50 209,50 205,20 数(股) 430 000 00 36 0 0 0 0 0 0 1.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反对 反对 反对 反对 同意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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