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深天地A(000023)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 年 12 月29 日(星期一)上午9: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朗山路东物商业 大楼9 楼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杨玉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75,560,5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4.46 %。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公司所属企业与深圳市东部开发 (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订﹤抵款协议书﹥的议案》。 截止 2008 年 11 月30 日,在我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集团”)签订的混凝土《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范围内,公司本年度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地东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建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以下简称“东建分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城集团”,该公司为东部集团的子公司)以提供商品混凝土的方式产生关联交易额共计 5,579 万元,关联方共以现金形式向我公司支付3,857 万元。 预计至本年末,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达 5,773 万元,目前可预计的关联方还款金额为 3,857 万元,加上 本年度期初因商品混凝土销售产生的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 3,465 万元,估计年末因商品混凝土销售产生的关联方应收账款总额为 5,381 万元。由于我公司接受了关联方的多项工程施工等劳务,预计到年末将产生约 1,091 万元的债务净额,两者相抵后,预计本年末关联方经营性占用净额为4,290 万元。 鉴于此,经公司所属企业东建有限公司、东建分公司与东部集团及鹏城集团友好协商,东部集团愿意以其开发建设的“万象天成”项 目(盛龙花园二期)部分房产为鹏城集团折抵部分应付东建有限公司、东建分公司的商品混凝土货款。 因东部集团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而鹏城集团为东部集团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有关关联股东及关联自然人回避表决。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深圳市天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所属企业与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订﹤抵款协议书﹥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刊登于2008 年 12 月 13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 表决结果:非关联股东同意票所代表的股份为 28,635,606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 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2、律师姓名:王成义先生 3、网络投票的意见摘录(如适用):不适用 4、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五、备查文件 1、二○○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2、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3、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证券时报》2008年12月13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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