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江苏琼花(002002)公司实行特别处理提示性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及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公司股票将于2008年12月29日开市时起复牌; 2、本公司股票自2008年12月29日开市时起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江苏琼花”变更为“ST琼花”,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更为5%,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002。 二、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原因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亨公司”)违规对控股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花集团”)、关联法人扬州海克赛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克赛尔”)、关联自然人于在青向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金额1,785万元,涉及诉讼金额2,149.5万元,占2008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90%。琼花集团、海克赛尔、于在青到期未偿还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因本公司及威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法院先后将本公司及威亨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冻结。具体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市琼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扬州市分行邗江支行、中国银行扬州市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扬州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扬州市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扬州杭集支行。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本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起始日:2008年12月29日开市时起。 2、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02。 3、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后的股票简称由 “江苏琼花”变更为“ST琼花”。 4、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更为5%。 5、鉴于琼花集团及其关联人目前的财务状况,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可能存在连带赔偿责任。 6、由于本公司及威亨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目前的生产线开工率仅达正常月份的60%。随着资金流转难度加大,产量可能会大幅下降。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特别处理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1、要求琼花集团及公司关联方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偿还由本公司及威亨公司违规提供担保所形成的或有债务。 2、若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因违规担保问题造成损失,要求本公司及威亨公司维权,以维护其他股东利益。 3、要求经营层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化,设法解决资金周转问题。通过调整销售策略,采取缩短账期的方式销售产品,加快资金回笼的速度,以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五、实行其他特别处理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朱卫红、于静 联系电话:0514-87270833 传真:0514-87270939 E-mail:info@chinaqionghua.com 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杭集镇曙光路 邮政编码:225111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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