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002002江苏琼花公司及子公司关于违规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的公告

时间:2008年12月26日 10:01:50 中财网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关于违规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于在青近期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内容显示本公司及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亨公司”)存在违规对关联方提供担保行为(详见2008年12
月20日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债务重组进展情况及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为进一步核查本公司及子公司是否还存在向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况,并评估对本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经本公司组织有关人员核查,现将本公司及子公司违规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公告如下:
一、违规担保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25日,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共发现违规对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总计11,175万元(含2008年12月20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债务重组进展情况及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中已披露的违规担保1,785万元),占本公司(合并)2008
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45%。其中:本公司对控股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花集团”)借款4,860万元违规提供担保,对关联法人扬州海克赛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克赛尔”)借款2,380万元违规提供担保(其中1000万元海克赛尔借款由第三方担保,本公司对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对琼花集团控股子公司扬州诺亚化学有限公司借款1,950万元违规提供担保,对实际控制人于在青(实际情况为琼花集团以个人名义)借款1,450万元违规提供担保;威亨公司对海克赛尔借款出具承诺函,承诺代为偿还借款本金和逾期的利息及资金占用费535万元。上述违规担保目前涉及诉讼合同金额1,785万元,诉讼请求金额2,149.5万元。上述担保合同是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公章,以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名义签署。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认上述担保纯属其个人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其他高管及董、监事不知情。
二、对本公司影响及对策措施
1、对本公司影响
(1)本公司关联方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因本公司及威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法院先后将本公司及威亨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冻结,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
(2)本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其他特别处理。
(3)若本公司关联方无法偿还由本公司及威亨公司违规担保的债务,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应对措施
(1)要求琼花集团及本公司关联方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偿还由本公司及威亨公司违规提供担保所形成的或有债务,解封本公司及威亨公司主要冻结的银行账户,恢复本公司正常的股票交易。
(2)若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因违规担保问题遭受损失,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将维权,以维护其他股东利益。
(3)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化,设法解决资金周转问题。通过调整销售策略,采取缩短账期的方式销售产品,加快资金回笼的速度,以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继续组织有关人员,进一步核查本公司及子公司是否还存在除上述违规担保外违规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并评估对本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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