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华润锦华(00081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润锦华,证券代码:000810)于2008 年12 月23 日、12 月24 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核实的情况说明 1、经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及可预见的未来三个月之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持本公司股权的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及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2、按照国家产业升级政策,经过论证,2009 年-2010年,本公司拟投资 2 亿元人民币实施高档面料技改工程。淘汰工艺性能落后的有梭织布生产线,引进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特宽幅喷气织机生产线,同时配套改造紧密纺细纱机生产线,并就此项目申请国家重点建设项 目财政补贴1000 万元-2000 万元。如项目得以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高档面料产能和提高产品竞争能力,预计可年新增利润1000 万元-2000 万元。 目前,该项目已报四川省遂宁市经委和四川省经委审核,并已经四川省经委初审通过后上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本公司获悉该项目申请已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初审通过,但本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正式批文。本公司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情况及时进行公告。如该项 目申请得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公司将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同时,受市场环境和国际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方案变更、预期利润水平下降等不确定因素,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经询问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第二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12 月2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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