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海特高新(002023)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08-03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 12月20日上午9:30在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0号文翰宾馆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312,6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8,139,561股的 52.26%。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大会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收购资产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参加该项提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98,312,636股,其中赞成票98,312,636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汪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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