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钱江摩托(000913)关于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保的公告
关于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8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做出决议,同意公司拟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飞亚电子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杭州分行1,800 万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上述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浙江飞亚电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益鹏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郭东劭先生同时担任其董事,所以,此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郭东劭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情况为:10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飞亚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6 月3 日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2 号大街22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金明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摩托车,汽车零部件及其制造设备的制造、销售、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飞亚电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益鹏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郭东劭先生同时担任其董事,所以,此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浙江飞亚电子有限公司总资产5,908.13 万元,负债合计2,768.52 万元,所有者权益3,139.61 万元。 本年年初至今,本公司与浙江飞亚电子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256,809.58 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拟向浙江飞亚电子有限公司发放 1,800 万元银行贷款,期限为一年;本公司对上述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决议之前对浙江飞亚电子有限公司的资信及运营情况进行了调研,认为此次担保有利于浙江飞亚电子有限公司的发展经营,也有利于本公司的发展。浙江飞亚电子有限公司为此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此次担保不存在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贷款的使用进行严密监控,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的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浙江飞亚电子有限公司的长远发展,作为本公司的子公司参股公司,也有利于本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累积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680 万元。除上述担保外,本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先认可的说明;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浙江飞亚电子有限公司 2007 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 年 12 月 20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