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000638*ST中辽关于本公司部分股权被质押公告

时间:2008年12月17日 09:03:36 中财网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部分股权被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发来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证明万方源自2008
年12月12日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630万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86%)中的700万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质押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沈阳办”),截至本次公告期止,本公司累计质押的限售流通股为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2%),其余5930万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4%)均未设置任何质押。本次质押原由如下:
在本公司已完成的债务重组过程中,万方源于2007年11月1日与长城沈阳办签订了《债权置换股份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万方源受让长城沈阳办对本公司享有的债权本金5833.87万元及相应利息(该债权转移已于2007年11月完成),相应地,万方源在受让本公司原大股东深圳市巨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田投资”)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后,将其中的700万股股份支付给长城沈阳办,在该700万股股份过户完成前,先期质押给长城沈阳办。上述事项已于2007年11月8日进行了公告。
2008年10月23日,万方源已完成受让本公司6630万股法人股过户事宜,该部分股份在本公司于2008年11月6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后,自2008年11月12日起,变更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为自本公司恢复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为履行前述《债权置换股份协议书》的法律义务,万方源将其所持本公司700万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质押给了长城沈阳办,质押期为:自2008年12月12日起至该部分股份过户到长城沈阳办名下止。
特此公告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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