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英特集团(000411)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没有提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 年 12 月 15 日上午9 时30 分 2、召开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 110 号·华龙商务大厦20 层·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齐斌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102,546,763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49.4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陈波良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表决结果如下: 姓 名 所得票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代理人) 所持有的有表决权总数的比例 陈波良 102,546,763 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2、律师姓名:何江良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 12 月 16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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