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长安汽车(000625)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08 年 12 月 5 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5 人,实到董事 13 人,授权董事 0 人,公司董事邓智尤先生和公司独立董事欧阳明高先生因公出差没有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国际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同意票 13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为解决控股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国际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由于出口规模的扩大所带来的流动资金紧缺问题,公司向重庆长安汽车国际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 2 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公司实际融资利率而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借款事宜。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 年 12 月 1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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