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青岛软控(002073)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书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软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对青岛软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08 年 3 月29 日青岛软控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0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的2008 年度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关联交 上年同类交易 按产品和劳务细分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易类别 实际发生额 密炼机上辅机系统、全 自动小料称量系统、智 能密炼机系统、成型机 销售 不超过 系列产品、轮胎检测设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 1500.90 万元 产品 10000 万元 备、内衬层挤出压延生 产线、小角度裁断生产 线等产品。 青岛赛瑞特国际物 租赁 厂房、设备租赁服务 不超过500 万元 272.68 万元 流有限公司 截至2008 年9 月30 日,公司与青岛赛瑞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5,776,627.99 元,超出 2007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总金额人民币 776,627.99 元。并且经公司重新估计,预计 2008 年度公司与青岛赛瑞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30 万元,其中租金为人民币 410 万元,水、电、蒸汽费按实结算,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420 万元,超出 2007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总金额人民币330 万元。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中规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3000 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0.5%以上,5%以下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单项交易总额或者就同一标的或者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交易累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另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根据超出金额分别适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本保荐人认为,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晓行 贾彦 保荐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____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