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ST鑫安(000719)关于法院债权申报核查确认情况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对公司债权申报核查确认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管理人转送的(2008)焦民破字第 2-15 号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申请人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于 2008 年 11 月 5 日申请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记载的债权进行确认,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法院审查认为,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被法院受理后,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公司管理人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了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行了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上记载的 62 笔债权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裁定如下:对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上记载的62 笔债权予以确认。 本次法院确认的债权,包括中国工商银行焦作民主路支行在内的 62 家,确认债权金额为474,201,808.90 元。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 年12 月4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