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美欣达(002034)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08 年 11 月 18 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股东,于2008 年 12 月3 日上午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单建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 人,代表股份 34,301,2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28%。议案以书面记名方式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301,2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刘志华、金春燕出具的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2 月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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