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天酒店(000428)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意见书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继续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08年 12 月1 日召开的公司四届董事会200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2008 年11 月 27 日,公司已经将原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400 万元按期足额归还募集资金专用帐户。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充分有效利用募集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继续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400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9.71%),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我们认为:此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赵立华、胡小龙、戴晓凤 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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