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东信和平(002017)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时间:2008年11月11日 09:02:46 中财网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1,580,093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11月1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流通股东按每10 股流通股支付3.5股股票对价,共支付875万股股票给全体流通股股东,获得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的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5年10月28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年11月8 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8年11月13日;
2、本次新增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51,580,093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95.281%、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51.935%和公司股份总数的33.613%。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流
持有限售股份数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 通股数占限售 通股数占无限 通股数占公司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 售条件股份总 股份总数的比
例(%) 数的比例(%) 例(%)
1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9,902,125 29,902,125 55.237% 30.108% 19.486%
2 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 21,677,968 21,677,968 40.045% 21.827% 14.127%
合 计 51,580,093 51,580,093 95.282% 51.935% 33.613%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内容 承诺内容调整 承诺履行情况
1、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
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承诺履行条 履行承诺
件未发生变化。
2、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
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
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
份。
1、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
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 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 承诺履行条
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履行承诺
司 件未发生变化。
2、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
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
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
份。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股)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51,580,093 0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0 0
4.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
5.境外法人持股 0 0
6.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
7.内部职工股 0 0
8.高管股份 2,554,382 2,554,382
9.投资者配售股份 0 0
10.其它 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54,134,475 2,554,38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99,317,525 150,897,61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4.其他 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99,317,525 150,897,618
三、股份总数 153,452,000 153,452,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
做出的各项承诺。东信和平此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项
1、公司限售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不存在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
司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违规担保的情形;
3、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的公司股份如触及其承诺,公司将及时公告提示广大投资者。
七、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一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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