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如意集团(000626)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1月3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副董事长彭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29,593,85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202,500,000股的64.00%。 2.没有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选举秦兆平先生为公司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情况:同意129,593,8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连云港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华、苗红伟。 3.结论意见: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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