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武汉中百(00075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08年11月01日 11:02:30 中财网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08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9:30 时在公司本部 25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08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爱群主持,应到董事 13 名,实到董事 12 名,独立董事李燕萍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余玉苗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 13名。公司 4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提名汪爱群先生、王跃刚先生、张锦松先生、俞善伟先生、程军先生、艾娇女士、杨晓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佘廉先生、邱思胜先生、李燕萍女士、谢获宝先生、汪海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冬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及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参阅附件1、2。
公司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交易所,经审核无异于后提交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
2008-28 )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
2008-29)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08-31)
以上一、二、三项议案须提交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汪爱群,男,1954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第十、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武汉中百前身武汉中心百货大楼常务副总经理,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第十届《半月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中国创业企业家、湖北省优秀企业家、2006-2007
年中国零售业年度人物;现任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会长、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武汉企业家协会、武汉企业联合会、武汉商业总会副会长。
2007 年 5月任武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 42163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跃刚,男,1958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营师、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国长动集团外贸处处长、国务院三峡移民局处长、武汉经济开发区处长、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武汉节能投资公司总经理、武汉新能酒店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锦松,男,1962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武汉中百农产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获选 2006 湖北经济年度风云人物。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39775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俞善伟,男,1952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兼任武汉中百便民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董事长。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28679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程军,男,1961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曾获CCTV2006 中国经济年度人物提名奖。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5443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艾娇,女,1977 年出生,研究生,经济学硕士。2002年起历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战略策划部主办、高级主办,经济运行部高级主办。现任武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晓红,女,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高级经营师。曾任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秘书处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3024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
佘廉,男,1959 年出生,现代物流专家,中共党员。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安全预警研究中心主任。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8 年选为湖北省首批跨世纪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曾任全国核心期刊《交通企业管理杂志》总编。兼任中国“双法”学会应急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业工程专家、湖北省青年科协副主席、湖北省政府应急管理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政府科技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东城区政府应急管理咨询委员会委员等。2005年至 2008年被中央组织部聘为“全球招聘中央企业领导人”面试考官。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邱思胜,男,1945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北省石油化工厅副厅长、湖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主任、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现已退休。现任湖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会长。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燕萍,女,1965 年 10 月出生,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民建会员/中共党员,
(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武汉大学管理学院经济管理系讲师、副系主任、商学院院长助理、工商管理系主任、商学院副院长。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兼任民建武汉大学委员会主委,湖北省政协常委、民建湖北省委常委,湖北省青年联合会常委、湖北省武汉市直属青年联合会副主席,教育部(2006-2010 年)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管理学会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就业促进会副会长、常务理事,湖北省人力资源学会副会长,湖北劳动学会理事,武汉劳动保障学会理事,中国管理研究国际协会会员,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获宝,男,1967 年 6 月出生,财务会计专家,会计学硕士、经济学博士,会计学博士后,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北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湖北京山轻机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武汉大学会计系教授,系副主任,会计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楚天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省会计学会理事。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汪海粟,男,1954 年 11 月出生,企业战略管理专家,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学院院长,教育部重点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兼任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常务副理事长、湖北省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武汉中小企业协会顾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起草小组成员。2000 年底被国际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遴选为新兴市场国家准则起草专家组成员。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职工董事:
张冬生,男,1954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武汉青山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9 年加入武汉中百集团,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2268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 2: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声明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佘廉先生、邱思胜先生、李燕萍女士、谢获宝先生、汪海粟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履历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佘廉,作为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佘廉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邱思胜,作为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邱思胜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燕萍,作为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燕萍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谢获宝,作为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谢获宝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汪海粟,作为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汪海粟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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