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英特集团(000411)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补选的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补选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告所称的监事补选是指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的补选。 2008 年 10 月 13 日,公司200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拟选监事人数 3 人,实际当选的监事人数为 2 人。根据《公司章程》及《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拟补选 1 名监事,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现就本次监事补选有关的选举方式、候选人提名、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补选监事人数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拟补选的监事人数为1人。 二、监事选举(补选)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提名 ㈠监事候选人提名 1、公司监事会有权提名监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监事候选人; 3、每位提名人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人数不能超过1人。 ㈡监事候选人推荐程序 1、提名人应在2008年11月10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监事会将对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监事资格的候选人,监事会将以提案方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提名人应提供的文件 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时,必须向监事会提供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监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 2、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的,则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⑴个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⑵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其他 1、提名书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2008年11 月10日17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2、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2008年11月10日17时前将“监事候选人提名书”传真至0571-85068752,并经本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监事候选人提名书”的原件必须在2008年11月10日前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收到时间以本地邮戳为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如秋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5068752、85067873 联系传真:0571-85068752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10号华龙商务大厦2006室 邮政编码:310005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11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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