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广州药业(600332)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 年10 月15 日以传真和电邮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 年10 月 30 日在本公司所在地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沙面北街四十五号 203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人。董事长杨荣明先生主持了会议;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公司2008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对前期已披露的2008 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的议案。 根据国家财政部 2008 年 8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关于对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规定,本集团对其合营企业调整采用权益法核算。因此,对前期已披露的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 2008 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调整如下: 调整数主要为合营企业权益法核算的影响数,对本集团 2008 年年初财务状况影响很小,调整后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165,195,338.86 元,较已披露 2008 年年初数减少人民币 41,748,759.92 元,仅减少了 0.67%;调整后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3,060,001,819.85 元,较已披露 2008 年初的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346,628.84 元,仅减少了0.01%;调整后资产负债率为46.57%,较已披露2008 年年初资产负债率减少0.36 个百分点。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 年10 月30 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杨荣明先生、施少斌先生与冯赞胜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显荣先生、刘锦湘先生、李善民先生与张永华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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