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如意集团(000626)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08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 10月27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10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应到董事10 名,实到董事10名,其中董事刘永军先生委托董事刘福堂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以下议案作出表决: 1、通过银行向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 8500 万元,由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高管团队以其持有的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份提供担保(详见公司于 2008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委托贷款公告)。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2、决定于 2008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0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 2008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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