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新股份(00201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保荐意见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保荐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永新股份”)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就永新股份拟将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河北永新年产5000吨新型高阻隔包装材料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3000吨柔印复合软包装材料技改项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49 号文核准,永新股份于 2007年7月公开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94万股,发行价格为 17.58 元/股,共募集资金 20,990.52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18,706.83万元,公司于2007年7月23 日收到如上款项。公司原计划将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全资子公司——河北永新包装有限公司投资年产 5000吨新型高阻隔包装材料技改项目。截至公告日,该项目未投入任何资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河北永新年产5000吨新型高阻隔包装材料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3000吨柔印复合软包装材料技改项目》。此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事宜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无法实施原项目的具体原因 河北永新自 2007 年初完成收购资产项目后,随即展开市场、技术、管理、品牌和人员的全面梳理和整合,并对其生产装备进行了技术改造,提升了河北永新的市场占有率、技术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河北永新的产能规模,在短期内可 以满足市场需求;其次,2008 年以来,由于能源和原材料价格的巨幅波动带来了经营环境的异动,使得市场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导致当初编制的《河北永新年产 5000 吨新型高阻隔包装材料技改项目》的市场环境条件也发生了较明显的变化;再次,近期爆发的奶粉事件给河北永新的乳制品包装市场的拓展造成了较大影响,继续进行大规模投资的风险较大。 为此,公司经审慎评估后,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决定变更《河北永新年产5,000 吨新型高阻隔包装材料技改项目》。 三、公司保荐人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保荐意见 永新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改投年产 3000 吨柔印复合软包装材料技改项目,属于其主营业务范畴,实施后将有利于永新股份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永新股份根据市场环境的客观变化及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规避投资风险,体现了公司实事求是的负责态度,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永新股份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在公司董事会批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上述变更不存在法律瑕疵。 (以上无正文,本页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车达飞 于晓丹 2008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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