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莱宝高科(002106)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08年10月25日 11:13:27 中财网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08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8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股权登记日:2008 年 11 月5 日(星期三)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公司三楼第五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出席对象:
1、凡2008 年 11 月5 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章程(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登载于2008 年 10 月2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通过特别决议表决议案(二)。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08 年 11 月 10 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57
传真:0755-26980212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杜小华先生、王行村先生
联系电话:0755-26983383
特此通知。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0月25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公司章程(第三次修订稿)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次委托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08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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