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新海股份(002120)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决定于2008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1月11日下午14: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同意新海欧洲公司为 UNILIGHT BV 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6、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08年11月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代表人等。 7、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北三环东路239号 邮政编码:315300 (5)联系电话:0574-63029608 传真号码:0574-63029192 (6)联系人:孙宁薇 郑清 8、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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